財政局 - 資訊:市民須於指定時間內遞交“職業稅收益申報” “政府綜合服務大樓”可接受申請
02/01/2018

財政局提醒下列符合資格的人士,需於限期前完成以下職業稅之申報工作,欠交“收益申報書”或“僱員或散工名表”,或其內申報資料不正確,可被科處澳門幣伍佰至伍仟元的罰款。
·       第一組(受僱人士)及第二組(自由及專門職業)無適當編製會計的納稅人,應於本年1月至2月內遞交一式兩份的“M/5格式收益申報書”,其內須載明上年度所收取或交由其處置的一切薪酬或工作收益。倘第一組納稅人之報酬是從單一僱主處獲得時,則可豁免遞交上述申報書。
·       具有適當編製會計的第二組納稅人,應於1月至415日期間,遞交一式兩份的“M/5格式收益申報書”及附件,載明上年度曾收受或交由處置的一切薪酬或收益。
·       僱主須於本年1月至2月份遞交一式兩份、載明上年度曾支付或發給任何薪酬或收益予散工或僱員的“M3/M4格式僱員或散工名表”及其相應稅務編號。
僱主或僱員可於辦公時間內親臨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地下H區的投資及稅務專區櫃檯辦理相關手續,亦可選擇到南灣財政局大樓及氹仔接待中心辦理。
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的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,上午9時至下午6時,中午照常辦公。
如欲查詢更多有關財政局資訊,請致電稅務查詢熱線:2833 6886。亦可瀏覽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網頁www.csraem.gov.mo或財政局網頁www.dsf.gov.m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