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2/01/2018
上年度曾支付保養及維修費用的出租房屋納稅人,可於2018年1月份,向財政局提交填妥的一式兩份M/7“房屋維修及保養費用”表格,申請從租金扣減10%作為支付維修及保養費用。非出租房屋,無需遞交上述申報書,亦可享受相關扣減。
出租房屋之納稅人可於辦公時間內親臨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地下H區的投資及稅務服務專區櫃檯辦理相關手續,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的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,上午9時至下午6時,中午照常辦公。另外,亦可選擇到南灣財政局大樓及氹仔接待中心提出有關申請。
如欲查詢更多有關財政局的資訊,請致電稅務查詢熱線:2833 6886。亦可瀏覽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網頁www.csraem.gov.mo或財政局網頁www.dsf.gov.mo。